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組長

公告日期
115/04/22
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5/1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 二、無特考特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三、熟諳電腦及文書處理相關業務。
工作項目
一、主辦經管市有不動產(含土地、校舍、建物)管理業務。 二、公共安全建物設備申報業務,宿舍配住與訪查作業及管理。 三、教室設施點交作業。 四、定期巡視校本部校舍及房地設施,土地占用業務及補償金追討事宜,公用建物物業維護管理查核作業,財產領用保管單位查核作業。 五、經管房地使用租賃業務,經管國有土地業務。 六、校園場地含會議室租借作業。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詳見甄選簡章(請至本校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saihs.edu.tw)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採線上投遞履歷,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證件不齊者以不符報名資格論。 1.本校甄選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及國民身分證正面影本)。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最近一次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簡歷自傳。 6.切結書。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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