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
國史館書記
公告日期
115/04/22
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5/06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男須役畢或免役)。
2、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以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各款情事之ㄧ者。
4、具有文書檔案管理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機關檔案(含庫房)管理作業事項。
2、支援文書收發及傳遞郵寄作業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隨履歷檢附資料務必包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以及其他有關證件(如外語能力證明或與本職缺職務相關訓練證明文件等,無則免附)等,並請合併掃描成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如擬瞭解工作項目內容,請電洽(02)2316-1066歐先生;報名問題,請電洽(02)2316-1010李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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