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麥寮鄉公所

管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22
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5/0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工作項目
辦理公園路燈管理所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完備「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註明日間、夜間聯絡及行動電話),確認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等資料(如有英文能力相關證明,請一併上傳,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視需要擇期通知面試,本職缺擇優錄取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三、洽詢工作內容聯絡電話(05)6932860工務課楊課長,其餘問題請洽(05)6932854人事室陳主任或莊課員。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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