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2
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4/2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三)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如有,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工作項目
(一)辦理採購等綜合行政相關事項。 (二)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每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工作期間:本職缺係代理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所辦業務,約僱期限自到職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該職缺人員報到之前1日為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三)本職缺係採線上應徵,請於115年4月28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應徵,登入或註冊後至「履歷填寫」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方可進行職缺資料查詢或應徵。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1)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2)身份證件、(3)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平台。 (四)聯絡人及電話:業務問題請洽楊小姐(02)2349-6766。 (五)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徵選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亦不退件。 (六)本次徵選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助理員
115/03/11 ~ 1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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