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歷史博物館
國立歷史博物館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2
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5/04
職務列等
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含)商學相關科系學士學位(含)以上。
(二)、熟悉特種基金歲會計資訊系統 (SBA)或艾富作業基金會計資訊系統操作,具內部審核及帳務處理等業務經驗者佳;曾服務於行政院所屬機關主計業務資歷或具採購法證照者尤佳。(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案執行或實習經驗)。
(三)、具電腦基本文書(Word、Excel)資訊能力者。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 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內部審核及會計業務相關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履歷資料」內容填寫無誤後(須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館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2、另請將【1】身分證(正反面)、【2】最高學歷證書(如為外國學歷者,請附中文翻譯本及經我國駐外使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3】其他證明文件(如英語檢定證明、相關實習或專案工作執行經驗證明等,無則免付)等資料影本上傳(請合併成一份PDF檔上傳)。
(二)、以上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如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61-0270轉604張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61-0270轉605主計室李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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