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2
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4/25
職務列等
五等280薪點(月薪約3萬9,564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5年4月25日前以掛號郵寄至「花蓮縣玉里鎮源城里客城1之2號、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玉里工務段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工程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應檢具證件如下:
(一)個人履歷表,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身分證。
(四)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
二、連絡電話及連絡人:03-8882493 ;林倩如 小姐。
三、工作地址:玉里工務段
四、證件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面試,其餘恕不通知。
五、本職缺僱用自錄取 通知報到日起 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配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本職缺錄取1人並擇優備取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
七、錄取人員名單屆時將於本分局網站公告。
八、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分局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分局任用,有此情形者,請勿應徵。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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