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

行政組員

公告日期
115/04/22
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5/0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大學或碩士學歷。 2、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及公文、計畫撰寫等行政工作。 3、具學生輔導經歷或校園安全危機處理經驗者尤佳。 4、具汽車駕照者。 5、具良好溝通能力、富團隊合作精神、配合度高;且有基本英語溝通能力尤佳。 6、具教育部校安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尤佳,未具者須於到職後配合接受培訓。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1、校本部及南大校區日(夜)班校安值勤。 2、系所(齋舍)學生輔導。 3、學輔老師駐點。 4、校安人員相關行政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聘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續聘。 【薪資待遇】: 1、依「國立清華大學校聘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 2、領有軍職月退俸者碩士畢業新台幣38,130元/月、學士畢業新台幣36,810元/月;未領有軍職月退俸者碩士畢業新台幣42,090元/月起、學士畢業新台幣36,810元/月起(至多提敘5級)。 3、含勞健保、勞退,任職滿一年享1.5個月年終。 【應徵資料】: 1、履歷表、照片及自傳。 2、學歷、經歷、專業證照影本。 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退伍令影本(軍職退伍人員)。
聯絡方式
1、符合資格者,請檢具報名表件並於115年5月2日(星期六)下午5時前,將應徵資料電子檔案(請合併成一個pdf 檔,否則不予受理),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標註「應徵清華生活輔導組行政組員-姓名:○○○」。(務必留下聯絡電話及Email)。 2、初審通過者另行e-mail或電話通知複試時間及地點,未通過者恕不通知。 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限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備取人員比照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候補期間最長為五個月) 3、聯絡人:郭小姐,電話:03-5715131分機34649。 其他詳細資料請參閱:https://bulletin.site.nthu.edu.tw/p/406-1086-307088,r5074.php?Lang=zh-tw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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