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2
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5/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專科(含)以上護理科、系學校畢業,且領有護理師證照。 2. 具「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若尚無職護資格,入職後可配合限期考取相關證照)。 3. 具有公私立醫院或學校護理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4. 具職業安全衛生護理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 新進員工與在職員工體格檢查、紀錄分析、評估管理及保存。 2.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人員之特殊健康檢查與分級管理。 3. 與職業安全科醫師共同執行定期臨場健康服務,調查訪談員工並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及職業病預防。 4. 員工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計畫及實施。 5. 偕同職業安全人員進行工作環境改善,人員調動建議評估及記錄保存。 6.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之四大計畫執行。 7. 環安組行政事項。 8. 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簡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經外館認證)、經歷、專長、證照等證明文件(以上均為影本),於115年5月15日週五17:00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二段177號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總務處環安組組長連忠宏收」,並在信封上註明「應徵職業安全衛生護理師」。 2、 聯絡人:環安組長 連忠宏 3、 聯絡方式:02-27962666#1490,[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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