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2
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4/27
職務列等
約僱四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按:如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四)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1年以上經驗者。
(五)工作認真、品德操守良好、熟諳電腦文書操作及公文處理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辦理國稅稽徵及稅務行政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期間:自115年5月中旬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前1日止。
聯絡方式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等證明資料影本。
(二)請於115年4月27日前寄至高雄市鳳山區曹公路55-1號,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郭書宏先生收(聯絡電話07-7404001分機5732) ,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以掛號交寄),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三)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2名,得視面談成績增列備取名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為落實環保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
(五)報酬:支四等250薪點,折合金額34,775元。
(六)本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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