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醫師

公告日期
115/01/01
有效期間
115/01/01 ~ 117/12/3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醫學院醫學系畢業。 二、具有醫師證書及各科別專科醫師證書。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各科別醫療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應徵科別: 1.家醫科 2.外科 3.眼科 4.復健科 5.內科 6.腎臟科 7.腸胃內科 8.泌尿科 9.放射科 10.婦產科 11.神經內科 12.精神科 13.骨科 14.麻醉科 15.新陳代謝科
聯絡方式
※報名須知: 1.請至臺東醫院網站首頁(https://www.tait.mohw.gov.tw/)→上方便民服務→資料下載→人事室→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並列印紙本後,填寫資料、檢附照片、親筆簽名,郵寄或親送至「95043臺東市五權街一號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人事室」,信封外註明「應徵醫師」。(以郵戳為憑) 2.聯絡人員及電話:(089)324112分機1501林小姐、分機1321賴先生。 3.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甄試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5.本院為無菸醫院,未來如進入本院服務者,應遵守本院無菸政策(環境、文化)及相關禁菸法令。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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