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雲嘉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工友

公告日期
115/04/23
有效期間
115/04/23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嘉義市
條件資格
(一) 符合修正「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第四點之各中央機關、學校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現於超額機關服務;或於非超額機關服務,且經機關同意移撥之現職工友。 (三)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之現職工友。
工作項目
一般事務性工作及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參加甄選者,應現職為各機關工友,除超額機關工友外,非超額工友須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至本分局(報名時應繳交現職服務機關員額移撥同意書,如附件2)。 (二) 報名日期:請於115年4月30日前掛號郵寄至「交通部公路局雲嘉南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收(60050嘉義市安和街209號),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一律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照片)(如附件1)。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3.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1份。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5.非超額工友須檢附現職機關員額移撥同意書(如附件2)。 (四)甄選通知: 1.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本分局得視甄選成績酌置備取,於4個月內遇缺僱補;經甄選錄取人員依規定辦理移撥作業,並依本分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3.依規定各機關首長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機關之工友(含技工、駕駛);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屬前開規定限制之人員請勿報名。 (五)承辦人聯絡方式:林小姐(60050嘉義市安和街209號,電話:05-2783512#265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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