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助理研究員(二)
公告日期
115/04/23
有效期間
115/04/23 ~ 115/05/04
職務列等
聘用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碩士以上(含)學位,具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背景及有相關經驗者尤佳。
(二) 能獨立作業與態度積極者、具服務熱忱、善與人溝通。
(三) 語文能力(英文佳)、具電腦文書處理及簡報製作能力。
(四) 無下列情事者: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2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6.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7.與本機關首長及人文處各級主管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
8.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9.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處人文及社會科學相關領域計畫之規劃及推動,辦理相關計畫審核、規劃推動專案及成果考評和推廣等業務。
(二)跨部會相關議題之研擬及配合辦理臨時性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nstc.gov.tw/)/動態資訊/一般公告下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助理研究員(二)報名表」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助理研究員(二)應徵履歷表」,填妥後將報名表電子檔、應徵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檔,以「應徵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助理研究員(二)-姓名」為檔名,於115年5月4日前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以電子郵件寄送日期為憑),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二)本職缺初審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辦理筆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工作期間:依實際報到日起。
(四)薪資:錄取人員到職後之起薪及晉薪依本會規定聘用人員及敘薪要點辦理(起薪約為新臺幣55,000元,實際薪資以審定結果為準)。
(五)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2)2737-798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助理研究員(二)
114/02/07 ~ 1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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