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3
有效期間
115/04/23 ~ 115/05/0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具下列資格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2.具備電腦(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能力。
3.具金融業務經歷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菸酒查扣物倉庫管理
2.菸酒零售業、進口業管理及抽檢查緝業務
3.金融人民陳情、消費爭議案
4.研考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手續:請於115年5月4日前將下列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收(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5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財政局助理員職代」與白天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均不受理。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檔,需填寫自傳)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2.經本局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2名,備取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於備取有效期間內如有其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職務出缺,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3.進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該職務助理員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約至116年6月2日)。
4.薪資標準:以約僱4等250薪點支薪,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4,775元(須另扣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5.聯絡人:新北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涂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8246,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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