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

人事管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23
有效期間
115/04/23 ~ 115/05/0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連江縣
條件資格
一、 本職缺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 具專科或大學以上畢業學歷(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三、 曾任或現任人事行政職系職務或兼任(辦)人事行政工作經驗1年以上,具有調任人事行政職系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綜理學校人事全般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 二、 非現職人員請採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一)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依照現職人員應徵方式,以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二)或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原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依序裝訂,於115年5月4日下午五時前送達至本府收發室為準,逾期恕不受理。(郵寄至連江縣政府人事處黃先生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地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三、 本職缺同時於連江縣政府人事處網站公告(網址:https://www.matsu.gov.tw/chhtml/news/371030000A0011/214)。 四、 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得採視訊面試);因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不再通知補件,視為不符資格,如經評估無適當人選可不予錄用,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 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六、 聯絡人:黃先生(聯絡電話:0836-22111分機6603)、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