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
苗栗縣警察局約僱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4
有效期間
115/04/24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1.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2.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3.無雙重國籍或在中國大陸設籍或領用相關證件等情形,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6條之1第1項及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訂不得僱用之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民防管制災害防救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於115年4月30(含)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約僱代理人)苗栗縣警察局人事室憑辦。
2.應檢附資料:報名表、具結書及調查同意書(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一張並註明連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等相關文件影本。
3.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於職缺數2倍內擇優酌列候補人員,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通信報名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2號苗栗縣警察局人事室。
6.聯絡方式:電話:037-327098、聯絡人:王科員。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