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政風處
新北市政府政風處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3
有效期間
115/04/23 ~ 115/04/29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工作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工作積極、有服務熱忱、溝通能力良好為佳。
三、未具雙重國籍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ㄧ者。
工作項目
1.各項防貪宣導業務執行成果統計(含消費者宣導、清流月刊轉發等)。
2.公文收發、設備管理、財產報廢及簡報製作等綜合業務。
3.一般訓練講習派員、檔案建置及業務支援等庶務工作。
4.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或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五等約僱人員甄試」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截止日(115年04月2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按月支給280薪點之報酬 (依現行行政院核定之薪點折合率標準計算月支報酬38,948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政風處 杜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2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7372)。
三、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網址: 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home.jsp?id=fa9e8e9a4951a136。
2、學、經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 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候補人員2人,於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候補期間離職時,依序遞補之,其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
2、 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合格者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者請自附回郵信封以利寄還)。甄選錄取者,由本處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處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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