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文府國民中學
高雄市立文府國民中學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3
有效期間
115/04/23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
(三)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九條情事之一,縱因事前未予察覺而於報名錄取聘用後察覺,仍得以註銷人員資格。
(四)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且在台灣地區設籍已滿10年者。
工作項目
(一)在學校人員督導下,配合教師教學需求,協助實施身心障礙個案學生在校之學習、評量與校園生活等輔導事項,及生活自理指導、配安全維護等。
(二)配合身心障礙個案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該生偶發事件及輔導該生情緒管理。
(三)維護身心障礙個案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四)因應身心障礙個案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五)每日至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
(六)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之特教知能在職研習。
聯絡方式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擇優錄取1名,其餘擇優依序備取。
(二)聘期:第二學期期中自報到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如適用者,下學期將予以續聘。
(三)薪酬:
1. 本學期總時數依高雄市教育局核定時數為90小時,依時計薪核實支領,薪資每小時新台幣196元,每日最多以8小時計算。
2. 無給付年終獎金。
(四)報名甄選日期、地點、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四)上午11:30止。
2.報名地點:本校一棟二樓輔導室。
3.聯絡人:輔導室林組長,電話:(07)3495569*41。
4.報名方式:本人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者須繳交委託書,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五)報名手續:
1.填妥報名表。
2.檢附下列證件正、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發還,影本存查),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影本均請簽名:
(1)國民身分證(影本請黏貼於甄選證件黏貼表上)。
(2)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向警察局各分局外事科申請,報名時若申請不及,得於錄取報到時補件)。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正面半身脫帽2吋照片(黏貼甄選證用)。
(5)委託書(無者免附)。
(6)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附)。
3.報名費:0元。
(六)甄試:
1.甄選方式:採取口試方式。
2.甄選日期:115年4月30日(四)上午13:20前報到,13:30起依甄選證號順序進行口試,逾時以棄權論。
3.甄選地點:本校一棟二樓諮商室。
4.內容:包括特教相關基本知能(60%)、工作理念(40%),每人10分鐘。
(七)錄取順序:依成績高低為錄取先後順序。
(八)口試成績未超過75分者,不予錄取。
(九)錄取公告、成績複查、報到時間:
1.公告:錄取名單於115年4月30日(四)15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
2.複查:請於115年4月30日(四)15時起至16時止,由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准考證到本校輔導室申請複查,複查以1次為限,申請人不得要求閱覽及複印評分表。
3.報到:錄取人員請於115年5月4日(一)上午9:00前,親自至本校輔導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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