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國父紀念館
國立國父紀念館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23
有效期間
115/04/23 ~ 115/05/07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備微軟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曾任職博物館所,具有辦理展覽及規劃執行活動相關經驗,具採購專業人員相關證照者尤佳。
(二)工作積極進取,不畏艱難、認真負責、具學習熱誠者、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或限制轉調期間者。
工作項目
(一) 展覽場地之策展、規劃、執行及管理。
(二) 展覽採購相關業務。
(三) 文化平權相關業務。
(四) 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證件者,請提供經我國駐外管處查驗之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二)初審合格者本館擇優通知甄試,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四)聯絡電話:02-27588008,聯絡人:劉小姐分機54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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