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3
有效期間
115/04/23 ~ 115/04/2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資訊相關學系畢業(請提供學歷證明)。 (二) 具政府採購相關經驗尤佳。 (三) 未具雙重國籍之本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者。 (四) 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假日出勤。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中心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免附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機關取得履歷資料(詳附件)。 ※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依教育部訂頒之規定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學歷證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在離職證明、個人勞保投保明細)。 4.英語能力證明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文件請依序整合成一個PDF檔上傳) (二) 聯絡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人事尤先生,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2。 (三) 甄試程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合、初審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 (四) 本次徵才本中心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倘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不得異議。 (六) 本職缺月支報酬以5等280薪點估算,折合新臺幣38,948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5/03/24 ~ 115/03/29
檢視
約僱人員
115/01/09 ~ 115/01/13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250薪點)
114/07/24 ~ 114/08/07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280薪點)
114/06/26 ~ 114/07/10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250薪點)
114/06/26 ~ 114/07/10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280薪點)
114/05/29 ~ 11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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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280薪點)
114/05/07 ~ 11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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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4/16 ~ 1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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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3/31 ~ 1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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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3/28 ~ 1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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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3/14 ~ 114/03/21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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