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衛生局

臨時約聘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4
有效期間
115/04/24 ~ 115/05/04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本次甄選學經歷資格條件為: 一、本次徵選學經歷資格條件為以下擇一: (一)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資格,且具四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二)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資格,且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且具二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三)具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二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二、諳電腦操作,具Excel 樞紐分析表統計操作能力者。 三、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工作項目
推動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之在地資源連結與管理等相關工作。
聯絡方式
彰化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彰化市曉陽路1號5樓)。 聯絡方式: (一)、甄選方式: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絡方式。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5月4日止(以報名截止日當天本局收件為憑,不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方式: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彰化市曉陽路1號5樓,彰化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共融計畫」臨時約聘人員-社工督導。 (五)、報名應準備資料(1式3份): 履歷表、自傳、學歷證件、工作證明等影本,1式3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六)、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 (七)、錄取方式: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八)、錄取公佈:本局網站公布並以公文通知。 (九)、其 他: 一、「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共融」計畫由衛生福利部補助。 二、聘用期間:到職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1年1聘, (本計劃有其延續性,1年1聘,任職年度期滿考核優異,始得晉級調薪)。 三、待遇: 每月薪資以新臺幣4萬5,566元;具有社工相關系所碩士學歷者每月增加補助新臺幣2,000元;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每月增加補助新臺幣 2,000元,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者,每月增加補助新臺幣4,000元。 四、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保有最終解釋權利。 (十)、聯絡人及電話:聯絡人:陳亦婷,聯絡電話:(04)7278503分機63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臨時約聘人員
115/03/19 ~ 115/03/30
檢視
臨時約聘人員
114/12/16 ~ 114/12/23
檢視
臨時約聘人員
114/10/02 ~ 114/10/13
檢視
臨時約聘人員
114/08/11 ~ 114/08/21
檢視
臨時約聘人員
114/06/25 ~ 11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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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約聘人員
114/05/16 ~ 11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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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約聘人員
114/03/24 ~ 114/04/07
檢視
臨時約聘人員
114/02/11 ~ 114/02/25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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