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警察局

工友

公告日期
115/04/24
有效期間
115/04/24 ~ 115/05/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金門縣
條件資格
(一)限中央及地方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或駕駛)。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四)國小以上學歷。
工作項目
(一)公文、資料及物品傳送。 (二)辦公處所環境清潔維護。 (三)植栽修剪及養護。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地址: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15號 金門縣警察局 承辦人:秘書 林練雄 電話: 082-320283 **注意事項 一、請於115年5月15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金門縣警察局,並於信封註明「參加工友甄選」(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一)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如附件)。 (二)在職證明、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資料。 三、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錄取: 經甄選錄取人員,除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外,並依金門縣警察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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