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圖書館
臺北市立圖書館約僱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4/24
有效期間
115/04/24 ~ 115/05/01
職務列等
4等至4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須符合以上條件之一,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水電費及電話費。
(二) 零用金。
(三) 加班費。
(四) 印列工本費。
(五) 圖書遺失賠償及補發借閱證款。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履歷、自傳及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有與本職務相關之實務工作經驗者,需檢附證明文件,於115年5月1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辦事員職務」(逾期未送達不受理) (總館秘書室電話:02-27552823分機2710)。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繳驗文件正本,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成績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
(三)本職缺預定僱用期間自通知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惟僱用原因消失時,本約僱人員即應離職,當事人不得有任何異議。新進人員需試用,成績合格者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終止僱用。
(四)本次徵選,除正取1名外,視成績擇優備取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五)待遇每月約新臺幣34,775元(含勞健保自付額)。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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