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高齡長期照顧處
新北市政府高齡長期照顧處5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4
有效期間
115/04/24 ~ 115/05/09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6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醫事、公衛、醫管、社工、護理、法律、資訊、會計
或其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校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以上(含學士)畢業證書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報表統計彙製等技能,並具備機車駕照。
3.學習能力強、抗壓性高、具責任感、積極主動、溝通能力且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4.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長照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程小姐,電話: 2257-7155分機3835
意者請於5/9前備附件履歷表(簽章)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含畢業證書、在/離職證明、專業證照/書、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身心障礙證明等影本使用本系統應徵上傳相關資料, 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合於初審條件者,公告於本局網頁,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件。
2. 錄取通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 薪點依據「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聘(僱)用非現職人員為職務代理人之支給報酬標準表」辦理(薪點280點,38,948元)。
4. 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高普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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