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

約聘專業輔導人員(督導)

公告日期
115/04/24
有效期間
115/04/24 ~ 115/05/01
職務列等
7等1階至8等7階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1. 督導2名:具有專業證照(心理師/社工師),接受過專業督導訓練者優先錄取。 2. 或具有相關專業資格,並曾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實務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督導: (一) 督導及指導中心專業輔導人員,並主責督導安心服務組工作。 (二) 定期召開專業輔導人員督導會議,了解工作推展情形,並提供或聯繫相關必要之行政支持或協助。 (三) 個案管理(含學生輔導E化系統網管)。 (四) 參加或主持跨網絡個案研討會議及與輔導工作相關之聯繫會議。
聯絡方式
1. 請先前往本次甄選報名網站登記報名:https://forms.gle/AZN9v9Eaqjpw8CyB7 2. 收件人:「臺東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包小姐收」 3. 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中華路一段719巷51號(東海國中4樓) 4. 聯絡電話:089-323756或325084 5. 完成線上報名後,報名書面以郵寄方式寄出。 ※請檢附專業證照、自傳、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資歷證明文件(請參閱甄選簡章) 簡章報名表下載網址: 臺東縣教育處:https://www.boe.ttct.edu.tw/indexw.php 臺東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https://ttscc.wp.boe.ttct.edu.tw/ 備註: 1. 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 2. 資格符合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 3. 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 請註明應徵職務。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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