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24
有效期間
115/04/24 ~ 115/05/0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財稅行政類科考試及格。
(二)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一)機關歲入預算、保留、法令規章審查、調查、彙整及督導等業務。
(二)本科綜合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王小姐 06-2160216分機1251 [email protected]
檢具文件:
(一)應檢具證件:(請於影本右下角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簡歷表(格式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專區/徵才公告下載)。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新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二)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截止日前備齊上述資料,逕至以下兩網站報名:
1.臺南市政府徵才專區(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2.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並開放履歷。
3.以上兩網站均須投件,並上傳應檢具證件(請勿壓縮上傳資料,如無法上傳請另email至承辦人信箱)。
(三)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四)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
(五)本局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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