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研究院

助理研究員

公告日期
115/04/24
有效期間
115/04/24 ~ 115/06/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至第33條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之各項情事。 (二)應甄選人應接受並通過本院依規定查詢有無不適任教育人員情事;錄取人員如經查詢有上開情事者,其錄取資格應予取銷;倘於報名時未發現,於聘任後始發現者,仍應依規定辦理。 (三)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條至第18條及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相關規定。 (四)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士學位(不限教育學門)或具有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 其餘請參閱本院網站徵才公告:https://www.naer.edu.tw/PageDoc/Detail?fid=78&id=5498
工作項目
(一)依本院及本中心之規劃,申請並執行研究計畫。 (二) 依本院及本中心之分辦,規劃並執行院外其他單位委請本院進行之研究。 (三) 申請並執行院外其他單位公開徵求之研究計畫。 (四) 執行本院及本中心交辦之工作計畫。 (五) 協助辦理本院及本中心之相關行政業務。 其餘請參閱本院網站徵才公告:https://www.naer.edu.tw/PageDoc/Detail?fid=78&id=5498
聯絡方式
(一)郵寄地址及收件人: 237201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教育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余小姐收。 (二)連絡電話: 1.研究專長及工作內容請洽:教育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 余小姐02-7740-7125。 2.人事相關業務請洽:人事室 謝小姐 02-7740-7031。 其餘請參閱本院網站徵才公告:https://www.naer.edu.tw/PageDoc/Detail?fid=78&id=549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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