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區大墩國民小學
臺中市南屯區大墩國民小學幹事
公告日期
115/04/24
有效期間
115/04/24 ~ 115/05/08
職務列等
5等或6等至7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有效期至少1年以上)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情事者、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 具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財產管理相關業務。
(二)辦理勞保、健保等相關行政業務。
(三) 協助公開招標採購案件文書及行政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案聯絡人: 04-23816608 分機750 王主任;工作相關問題請洽本校總務處 04-223816608 分機 730 林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