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約僱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4/25
有效期間
115/04/25 ~ 115/05/02
職務列等
250薪點(新臺幣34,775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電腦操作能力。 (三)有地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一)登記及地價案件拆配件、登簿、校對相關作業。 (二)地籍登記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畢業證書與相關經歷證明等證件影本及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學經歷、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於115年5月2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或郵寄送達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人事機構(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6樓)張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辦事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職缺係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分發職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預計至116年3月中下旬);惟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四)工作報酬: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薪資34,775元。 (五)聯絡電話:02-28812483轉505張小姐。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分機301王課長。 (六)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甄選成績擇優候補2名,若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所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得由候補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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