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約僱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24
有效期間
115/04/24 ~ 115/05/03
職務列等
250薪點支薪(約新臺幣34,775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工作認真負責,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不得僱用情事者。 (四)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等)及網路操作能力(如IE使用、收發email等)。 (六) 無相關經驗可,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人事室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符合資格且對本職缺有意願者,請於115年5月1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後,點選【應徵職缺】、點選【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二) 請掃描下列證件電子檔(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格式檔案),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本校得視為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 1、 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如附件1)。 2、 個人簡歷自傳表(如附件2)。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最高學歷證書。 5、 切結書。(如附件3) 6、 個人資料查詢同意書。(如附件4) (三) 報名資料初審符合任用資格及職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報名、上傳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四) 錄取人員如經本校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查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五) 洽詢電話:02-86615183轉701,聯絡人:金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