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北區戶政事務所

戶籍員

公告日期
115/04/24
有效期間
115/04/24 ~ 115/04/27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具本職缺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注重行政倫理。
工作項目
1. 綜合受理櫃檯各項遷徙、出生、死亡、結(離)婚、收養、監護、印鑑、戶籍登記等各類戶政相關業務。 2. 辦理戶政相關行政業務及一般行政工作。 3. 協辦選舉、罷免及公投等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5年4月27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152020轉502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