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約僱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4
有效期間
115/04/24 ~ 115/04/2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所具知能條件: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你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或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其他資格條件:相關科系畢業為佳、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有相關職務代理經驗者為佳、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情事之一者等。
工作項目
一、辦理原住民地區工程業務等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符合資格條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 苗栗縣政府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公告下方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民國115年4月2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將上開文件備齊後,郵寄或親送至「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3號1樓(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經建科)」,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苗栗縣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約僱代理人(本案聯絡人:胡瑞雯 ,電話:037-558538) 三、 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主動辦理退件。 四、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普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代理人
114/01/03 ~ 114/01/06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