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幹事

公告日期
115/04/24
有效期間
115/04/24 ~ 115/05/0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 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請參閱1090116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並經銓敘審定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工作項目
一、導師會報之擬辦。 二、朝會紀錄及班會紀錄之彙辦。 三、本處綜合性業務之擬辦。 四、教育儲蓄戶及急難協助業務之擬辦。 五、代收代辦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電話:037-992216轉321、32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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