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4/25
有效期間
115/04/25 ~ 115/05/0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測量製圖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具測量製圖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土地測量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於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職務銓審函、最近2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相關專業證照等。 2、本職缺增列候補人員2名,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3、預估出缺日期:115年6月2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