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鹿野鄉公所

課員

公告日期
115/04/27
有效期間
115/04/27 ~ 115/05/0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之人員。 (二)具有綜合⾏政職系任⽤資格。 (三)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或⾏政處分,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勇於任事,細⼼負責。
工作項目
辦理本所調解業務、地政業務、殯葬管理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投遞履歷,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上傳擬繳附文件;現職人員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檔案後上傳⾄該系統:鹿野公所暨所屬機關甄選報名表及切結書、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國⺠⾝分證正反⾯影本、語⾔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三)承辦人聯絡資訊: 1.承辦人:臺東縣鹿野鄉公所人事室 鍾明潔主任 2.EMail:[email protected] 3.地址:臺東縣鹿野鄉瑞隆村瑞景路一段21號。 4.聯絡電話:089-580138 轉 166 備註: 1.線上投遞履歷無須寄送紙本,並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應徵,如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次職缺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3.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另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4.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5.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5年6月1日出缺),俟實際出缺後辦理相關任用事宜。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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