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7
有效期間
115/04/27 ~ 115/05/03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電子、電機、資訊等相關科系尤佳)。 (二) 熟悉廣播發射架構、成音設備維護及採購經驗者尤佳。 (三) 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公務車。 (四) 具電腦公文書製作及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 本臺及所屬發射站臺廣播發射、成音、傳輸相關設備維護。 (二) 公文處理及一般行政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請於115年5月3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完整履歷資料,並上傳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為附件】。 (二)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 本職缺係屬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任用職缺,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至115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8,948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等費用),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四) 本次徵才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 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1人事室朱小姐、工作單位分機5160高科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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