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8
有效期間
115/04/28 ~ 115/05/0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市大型活動及推廣客家事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者請檢具:
1. 請檢齊苗栗市公所約僱代理人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履歷表應黏貼近照,並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及現職及歷任職務、職稱及起迄日期,自傳末頁請簽名以示負責。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 公務人員迴避任用具結書。(如附件)
4. 客語初級檢定或以上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5. 身分證正反兩面(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6. 以A4裝訂並使用A4以上信封彌封,於115年5月5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本所(以郵戳為憑)(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76號),信封請加註「應徵約僱代理人課員職務」、姓名及白天連絡電話。
二、其他
1. 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甄審分數未達錄取標準,不予錄取;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甄選結果無適當人選者則從缺。
2. 本職務約僱5等280薪點,薪資38,948元
3. 本職缺係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職代缺,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預計115年10月中旬止),或如未分發錄取人員或分發人員未報到,亦應於公告分配結果次日起第16日或代理原因消滅之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 聯絡電話037-331910轉123張主任或108劉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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