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4/27
有效期間
115/04/27 ~ 115/05/04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工作項目
一、財產管理(動產、不動產)、各項報廢物品之標售及員工工作服採購。 二、遷葬後土地移撥作業及經管市有公用不動產提供使用招租及履約管理(土地租用)。 三、宿(眷)舍管理(含眷舍抄表)及房屋稅、地價稅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本職缺除公務人員本俸與專業加給外,另依據《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殯葬業務提成獎金支給要點》支給殯葬獎金每月6,000元。】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自115年5月1日後出缺。 二、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如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者請上傳附件。 三、 本職缺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請攜帶身分證明以供查核。 四、 面試成績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 五、 本案聯絡電話:02-87329686轉29692,承辦人: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