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27
有效期間
115/04/27 ~ 115/05/0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相關類科考試及格。 二、符合本職缺任用資格經銓審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網路運用能力。 五、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者尤佳。 六、具採購、財產管理或辦公廳舍管理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七、具服務熱忱、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能配合加班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會財產管理及小額(含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業務。 二、辦理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之行政庶務(如會議聯繫、資料彙整等)。 三、辦理本會公務車及辦公室管理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專案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5年5月6日 (星期三)前將下列基本資料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請勿寄送紙本資料至本會)完成傳送作業,並於線上同意開放本會調閱履歷(點選以下「我要應徵」連結),如未於期限前完成者,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一)基本資料表 1.檔案於本網頁下方下載。 2.請務必參考本會提供之範例依式填寫,並將基本資料表odt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傳至[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客家委員會秘書室科員職務」。 (二)相關佐證資料(以下佐證資料請按順序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同意本會於審查資格時使用):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近及符合資格條件之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其他相關證照(如客語證照或採購證照)影本(如無則免)。 二、應徵者若聯絡電話資訊填寫有誤(或漏列),本會不負聯繫未果之責。又未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並視需要舉行業務測驗,其方式於本會通知當事人面試或測驗前告知。另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請託關說,一律不予錄用。 三、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聯絡電話:(02)8995-6988轉592楊小姐(人事問題) / 轉585工作內容(張科長) 五、本職務預計於115年7月16日後出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完成調任程序,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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