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7
有效期間
115/04/27 ~ 115/05/04
職務列等
三等230薪點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必須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 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民政課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本(115)年5月4日下午5時前,將下列資料之影本(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成冊)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應詳填學經歷、自傳及黏貼相片並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及相關工作經歷等資料影本上傳至徵才系統。(聯絡電話:05-6962794)。 (二)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不另行通知並恕不退件。 (三)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惟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或工作表現不佳,得隨時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救助或資遣補償;僱用期間月薪以約僱三等230薪點支薪。 (五)約僱人員不適用俸給、考績、退休、撫卹及公務人員保險等法規之規定。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