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圖書館

約僱課員

公告日期
115/04/27
有效期間
115/04/27 ~ 115/05/04
職務列等
5等至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一)櫃台流通及開閉館等共同性業務,需輪值早晚班及假日。 (二)讀者意見處裡、合署大樓業務。 (三)研輔業務、品質目標管理;外文圖書視聽擬購、贈書處理。 (四)財產物品、哺集乳室管理。 (五)政風業務(預防及機密安全維護、民眾遺失物管理)。 (六)參考業務、館藏特色活動、實習生業務、圖書館利用教育活動。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履歷、自傳及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有圖書行政庶務及與本職務相關之實務工作經驗者,需檢附證明文件,於115年5月4日前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請註明「應徵長安分館約僱課員職務」(逾期未送達不受理) (長安分館電話:02-2562-5540)。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繳驗文件正本,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成績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 (三) 本職缺預定僱用期間預計自115年5月8日起至115高考分發報到其1日止;惟僱用原因消失時,本約僱人員即應離職,當事人不得有任何異議。新進人員需試用,成績合格者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終止僱用。 (四)本次徵選,除正取1名外,視成績擇優備取1-2名。 (五)待遇每月約新臺幣38,948元(含勞健保自付額)。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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