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臨時人員(經濟組)

公告日期
115/04/27
有效期間
115/04/27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 條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者,請勿應徵。 3.精通office軟體及有汽機車駕照者優先。 4.須能配合假日輪值。 5.學士級240薪點,月薪為新臺幣33,384元(大學學歷計)。 6.僱用期間為自僱用之日起至該年度計畫經費用罄之日。
工作項目
1.豬病相關業務。 2.畜牧場訪視。 3.支援新北肉品市場。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並以A4尺寸紙張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及填寫表內各項資料,末頁請簽名,報名表檔案請至本處官網→便民服務→下載專區項下下載)。 2.身分證影本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如有汽車駕照請檢附影本。 4.關於職缺之工作內容有疑問請電洽本處經濟動物組 余組長,電話02-29596353分機271。 5.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請貼郵票)俾利本處郵寄。 6.本次徵才除公開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7.上揭履歷資料請於115年4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本處,地址為「220066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157巷2號」,新北市動保處人事室陳小姐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濟動物組-維持口蹄疫非疫區防疫工作計畫人員]。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臨時人員(經濟組)
115/01/30 ~ 115/02/06
檢視
臨時人員(經濟組)
114/12/30 ~ 115/01/09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