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兒童未來館籌備處
國家兒童未來館籌備處專案助理
公告日期
115/04/27
有效期間
115/04/27 ~ 115/05/1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者,科系不限,惟以藝術、設計、行銷、人文及教育相關系所尤佳。
二、具良好英語口說、英文書信撰寫能力者尤佳。
三、具公部門、文化館所、藝術行政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熱愛學習新事物並能與團隊合作。
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七、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並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八、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九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工作項目
一、國內及國際交流合作業務。
二、媒體關係及國會相關業務。
三、協辦行政事務。
四、協辦專案活動。
聯絡方式
一、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資料(以A4格式影印,依序排列),於115年5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國家兒童未來館籌備處,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行政室收」,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一) 個人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事求人>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下載>,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其中,「簡要自述」部分請以300~1000字敘明專長、工作經驗,並請簽名)。
(二)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三) 教育部認可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者,請附中文翻譯本及經我國駐外使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
(四) 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如:離職/服務證明)、專業、外語能力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
(五) 信封請註明應徵「企劃組專案助理」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 另請至本項公告項下,下載「公開徵選報名表」,填妥後以電子郵件將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本信箱僅供寄送報名表電子檔之用;請勿更動報名表格式;電子檔收件截止日同紙本資料,如電子檔資料與紙本資料有出入以紙本資料為準),信件主旨統一為:○○○(應徵人姓名)_企劃組專案助理甄選報名表。
三、 以上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本籌備處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五、 如具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之公務機關、公立學校或行政法人專任工作年資,或具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土木、結構、大地等技師或建築師證照者,得於錄取後依本處約用人員管理要點,提供佐證文件申請提敘薪級。
六、 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1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七、本次專案助理職缺之薪資範圍為280~424薪點。學士畢業者起薪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碩士畢業者起薪296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41,173元。每年年終依考核結果於次年度續雇/晉薪。
八、 聯絡人:本籌備處林先生 02-85216170 分機20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