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7
有效期間
115/04/27 ~ 115/05/1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畢業,或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2.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或原住民族行政事務相關工作經歷者尤佳。 3. 具原住民身分得優先進用。
工作項目
1. 原住民族土地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會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聯絡方式
1.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本會人員請假期滿或提前銷假上班前1日止(預計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0月12日)。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標準,以薪點280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支給。 2. 於115年5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完成線上報名,相關資料(含自傳)均須詳填,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等資料影本,如具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分、參加英文、原住民族族語檢定合格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如有缺件則不予採計,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3. 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 聯絡電話:(02)89953386,許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