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約用助理
公告日期
115/04/27
有效期間
115/04/27 ~ 115/05/0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取得國內外大學學士學位以上者,具公衛相關學歷,及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以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從事健保相關領域研究或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須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操作。 四、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必要時配合加班或出差。 五、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六、具備採購證照尤佳。 七、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工作項目
一、協助全民健保之服務品質及數位醫療相關政策、施政之宣導計畫擬訂及執行。 二、協助全民健保興革及數位發展之促進及審查。 三、協助全民健保政策宣導規劃、評估及執行。 四、其他重要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5月4日前至本署http://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公告編號:2026170)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二、完成網路報名後請檢具:約用人員簡歷表(格式請於本署首頁/人才招募自行下載,各項欄位請確實填寫並親筆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證書影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需載明起訖時間、服務單位及工作內容等資料),所有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寄至「106211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人事室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企劃組約用助理職務(公告編號:2026170)」,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三、符合資格者,由本署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含測驗)】。 四、工作期間:自通知到任起。 五、月支薪資:學士畢業者新臺幣36,764元;碩士(含)以上畢業者新臺幣38,992元。 六、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本案聯絡電話:(02)27065866轉2378,承辦人:林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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