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7
有效期間
115/04/27 ~ 115/05/04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在中國大陸未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校相關行政業務。 (二)協助處室重要活動。 (三)協助教師教學相關活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張先生,電話:27324300轉18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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