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羅東鎮公所
宜蘭縣羅東鎮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7
有效期間
115/04/27 ~ 115/05/11
職務列等
4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列不得僱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承辦觀光系列活動業務。2、管理觀光網站。3、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以「線上報名」方式辦理,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案約僱人員以四等250薪點支薪,月支新臺幣34,775元整,請檢具(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自傳詳述)(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相關業務經驗證明文件【請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俾利審查資格,未上傳者視為證件不全資格不符】。
3、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4、聯絡電話:03-9545102分機300倪小姐,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需要候補1名,於正取人員無法報到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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