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4/27
有效期間
115/04/27 ~ 115/04/30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澎湖縣
條件資格
1.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公務人員初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曾)敘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之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第26條條各款情事、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本所土地各項查詢、變更及調查等相關業務。 2、 辦理本所土地、建物造冊、登記及增減工作。 3、本鄉工商業務。 4、離島建設基金計畫提報及執行。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 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應徵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包含: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最近一筆銓審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相關證件資料。 三、請於期限內上傳資料並加蓋「與正本相符」及簽章。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面,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五、聯絡電話:(06)9931001#160 涂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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