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港藝術高級中學

技工

公告日期
115/04/28
有效期間
115/04/28 ~ 115/05/20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嘉義縣
條件資格
(一)本職缺須為中央機關、學校或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技工,具國民中學 以上畢業,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二)具有專業證照者尤佳。(水電技術證照者)。 (三)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本校水電檢修及維護工作。 (二)協助本校小型工程修繕、支援各項活動等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05)3747060分機212 郭組長。 二、甄選簡章、報名表等,請至本校網頁下載。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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