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工友
公告日期
115/04/28
有效期間
115/04/28 ~ 115/08/3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新竹縣
條件資格
資格條件:
(1)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技工、駕駛)。
(2) 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3) 高中(含)以上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能積極任事、學習者。
(4) 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5) 具電腦基本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交辦工作及支援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本署總務科曾科長國書,
聯絡電話:(03)6677999分機2601、
傳真電話:(03)667795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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