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8
有效期間
115/04/28 ~ 115/05/02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894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 辦理本所國賠業務相關事宜(含本所法律顧問聘任相關事宜)。 2. 辦理本所約聘僱人員、隊員及約用人員等勞健保及各項給付業務(含保險系統招標案)。 3. 辦理本所志工、值班人員管理、餐券採購分發管理事宜(含服務台及總機管理)。 4. 辦理本室約聘僱人員及約用人員續聘僱契約事宜(含資遣及不續聘作業)。 5. 辦理本所水、電及瓦斯等開源節流計畫(含政府機關填報)。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備妥以下文件:線上或郵寄履歷報名表、最高學歷證件及服務經歷證件影本、或其他相關可顯示個人特質之資料,請於115年5月2日(星期六)以前(以郵戳為憑)寄新竹縣竹北市公所(地址: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50號)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行政室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連絡電話」。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不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如須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三、本案聯絡人、電話:許小姐、03-5515919轉216。 備註:自僱用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考考試及格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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